2019年12月,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高粱,既用于生产销售白酒(适用13%增值税税率)又用于生产销售饲料(适用9%增值税税率),未分别核算所领用...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9年12月,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高粱,既用于生产销售白酒(适用13%增值税税率)又用于生产销售饲料(适用9%增值税税率),未分别核算所领用消耗高粱的进项税额,下列对其进项税额处理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B.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C.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的,以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D.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的,以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答案 ABC
解析 【答案】ABC 【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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