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4年12月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 12月1日“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1455万元,“材料成...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金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4年12月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 12月1日“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1455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 (2) 12月3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1万元,支付保险费1.5万元,材料款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其他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该批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20万元。 (3) 12月14日,委托甲公司加工某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20万元。 (4) 12月22日,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500万元。 (5)12月28日,收回委托甲公司加工的产品,支付甲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甲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以上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收回的产品直接对外出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5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下列关于金宏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的会计处理正确韵是______。
选项 A.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贷:银行存款 23.4 B.借:委托加工物资 6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C.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 贷:银行存款 60 D.借:委托加工物资 60 贷:银行存款 60
答案 AD
解析 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对外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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