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A.持有甲公司60%股权的A公司 B....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选项 A.持有甲公司60%股权的A公司 B.与甲公司一起同受丙公司控制的B公司 C.由甲公司董事长担任总经理的C公司 D.持有甲公司15%股权,但对甲公司重大决策有重大影响的D公司 E.为甲公司的收购行动提供贷款的E银行 F.与甲公司一起进行房地产联营的F公司
答案 ABCDF
解析 (1)选项A:投资者甲公司和A公司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2)选项B:投资者甲公司和B公司之间受同一主体控制,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3)选项C:投资者甲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董事长),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C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4)选项D:投资者D公司参股投资者甲公司,并对甲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5)选项E:银行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安排的,不能将银行和投资者界定为一致行动人,该选项如果改为“为甲公司收购行动提供融资安排的E公司”,甲公司和E公司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6)选项F:投资者甲公司和F公司之间存在联营关系,可以界定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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