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75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加工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材料加工后直接对...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75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加工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材料加工后直接对外出售,其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根据税法规定,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因市场上无此商品的市场价可供参照,税法规定用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应交消费税,假定不考虑往返运费,甲公司收回此商品时的入账成本为( )万元。
选项 A.100 B.85 C.95 D.115
答案 A
解析 甲公司应交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75+10)÷(1-15%)=100(万元);甲公司应交消费税=100×15%=15(万元);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75+10+15=100(万元)。 [拓展]①如果此存货收回后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然后再出售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75+10+15=100(万元)。 ②如果此存货收回后用于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然后再出售的: 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75+10=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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