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8年6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不含增值税),该商...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8年6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300件商品,协议价为每件80元(不含增值税),该商品的成本为50元。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企业在取得代销商品后,对消费者承担商品的主要责任,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则甲公司在2×18年6月1日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选项 A.0 B.24 000 C.15 000 D.28 080
答案 B
解析 因为题目条件指出乙公司取得代销商品后对消费者承担商品的主要责任,因此该委托代销事项与直接销售商品无异,甲公司应按协议价确认收入。甲公司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7 8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8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 000 贷:库存商品 15 000 【该题针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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