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供货公司多支付了3箱货物,该行为产生()。A:合同之债B:侵权行为之债C:无因管理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在某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中,供货公司多支付了3箱货物,该行为产生()。
选项 A:合同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 D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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