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武帝时期与东汉时期刺史制度的区别与联系。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简述汉武帝时期与东汉时期刺史制度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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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汉武帝建立刺史制度:汉武帝在全国设十三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以进行监察。刺史级别不高,但是代表中央,有权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东汉的刺史制:(1)东汉刺史权力进一步加强,并增加了地方行政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使原有的监察区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域,形成州一郡一县三级地方制,这样刺史的监察功能淡化。(2)到东汉末年时又增加了军权,改名为州牧,成为州的最高军、政长官,与豪强地主勾结,最终发展为割据一方的军阀。 两汉的监察制度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结果,监察机构本身就是其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不可能摆脱封建官僚制度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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