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手机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9 月生产销售A 型手机,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800 元/台,具体购销情况如下: (1)向某商场销售1...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手机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9 月生产销售A 型手机,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800 元/台,具体购销情况如下: (1)向某商场销售1000 台A 型手机,由于商场采购量大,给予其10%的折扣,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同时,向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为3000 元; (2)销售本企业2015 年购进的自用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13000 元; (3)销售手机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0000 元,另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6950 元; (4)购进手机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0 元,增值税税额15600 元; (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工具件,支付价税合计金额90000 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废旧手机,支付收购金额30000 元。 已知:手机、设备、零配件、工具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的税率为9%,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2019 年8 月留抵的增值税税额为300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业务(3)该企业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下列处理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企业就业务(3)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0000+16950)*13% B.该企业就业务(3)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0000+16950)/(1+13%)*13% C.该企业就业务(3)应计算的销项税额=20000/(1+13%)*13% D.该企业就业务(3)应计算的销项税额=16950/(1+13%)*13%
答案 D
解析 (1)包装物押金是含增值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排除选项 A;(2)纳税人为销售非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时间在 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即在本题中,当期收取的手机包装物押金 20000元不需要并入销售额征税,排除选项 BC;(3)因逾期未收回而不再退还的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税款,选项 D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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