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甲市的中国公民老王今年(2016年)76岁,育有三子一女,取名王大、王二、王三和王小,分别居住在E、F、G、H四座城市,且四人皆家境富裕儿孙满堂。老...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居住在甲市的中国公民老王今年(2016年)76岁,育有三子一女,取名王大、王二、王三和王小,分别居住在E、F、G、H四座城市,且四人皆家境富裕儿孙满堂。老王家发生了如下事实: (1)老王一直与老伴相依为命,靠老伴仅有的退休金维持生计,2015年2月1日,老王的老伴因病离世,剩下老王孤苦一人且无生活来源,其四名子女均对其不闻不问,老王一怒之下将子女们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 (2)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老王想起了年轻时候家境贫寒,夫妻俩含辛茹苦地将孩子们养大成人,又想如今自己都这么大年纪了,本就命不久矣却还给子女们留下骂名,越想越后悔,于是未经法庭许可便中途退庭了。 (3)老王在回家的途中懊悔不已,边走边反思自己今天的行为,走到乙家楼下的时候,仰天长啸,恰巧被乙悬挂在窗外的花盆掉落击中要害,不治身亡。王大受所有兄弟姐妹的委托对乙提起诉讼。 (4)老王去世后,留有一栋位于丙市的汽车。现,王大、王二、王三和王小因对该遗产的继承发生纠纷,王大和王二作为原告对王三提起了诉讼。 根据材料(4),关于该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可以由甲市人民法院管辖 B.可以由丙市人民法院管辖 C.可以由E市人民法院管辖 D.人民法院应通知王小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E.若被法院通知的王小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明放弃继承权的,法院应视为其放弃继承权
答案 ABD
解析 (1)选项AB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C: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 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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