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2013年4月5日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发出材料成本为10000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后,甲...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2013年4月5日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发出材料成本为10000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后,甲公司应付的加工费为1872元(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1320元。4月25日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并入库,准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及各种税金。甲公司对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下列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有()。
选项 A: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1320贷:银行存款1320 B:借:委托加工物资292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2贷:银行存款3192 C:借:原材料11600贷:委托加工物资11600 D:借:原材料12920贷:委托加工物资12920 E:借:其他业务成本1320贷:银行存款1320
答案 BD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缴纳的消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支付加工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872/(1+17%)*17%=272(万元),是允许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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