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无独立请...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有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而参加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而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申请而直接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被告的诉讼地位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和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能申请撤诉
答案 AB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故A项正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的差异:(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通过申请或者由法院追加的形式参与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申请参加。(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拥有撤回上诉的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仅仅在判决承担责任的时候才能上诉,却不能撤诉。因此B项正确。而C项说法不正确。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均与本诉的当事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如他们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异议比较好理解,因为他毕竟不是本诉当事人,自然不能对本诉的管辖提出异议。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是主动参加诉讼的,即他参加之时就已经认可了法院的管辖,如果他不认可法院的管辖,可以向他认可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故也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必要。因此D项错误,他们均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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