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认定吴某船上运输的货物无合法证明构成走私,对吴某给予行政处罚。吴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包括新加坡某公司出具的其购货证明等有关证据。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厦门海关认定吴某船上运输的货物无合法证明构成走私,对吴某给予行政处罚。吴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包括新加坡某公司出具的其购货证明等有关证据。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吴某若在法庭调查时直接向法庭提供此购货证明,需经人民法院准许 B:吴某向人民法院提供此购货证明时,必须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 C:人民法院接到吴某提交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D:此购货证明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
答案 B
解析 《行诉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可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证据,需经人民法院准许。故选项A正确。第17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提供外文书证时,也可附有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而并非一定要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译本。故选项B说法错误,应选。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选项C的做法符合规定,正确。第35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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