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的行为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严重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人住在后,人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答案 ABD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本案中发生争议的公用走廊,属于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部分,即使安装的安全门以上部分只有乙一户,从其权属上看,该走廊仍属于楼内住户共有,而非被告甲一方所有。被告甲将建筑物共有部分(楼梯)封堵,对原告乙以及使用公用走廊的其他住户造成妨碍,侵害了乙和其他住户的共有权。因此,C项正确而AB项错误,A、B项依题意当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D项错误也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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