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刘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开了个商店,其子刘立因吸毒经常到店里拿钱,父亲不给即抢,并多次打伤其父。一次刘立因犯毒瘾又来抢钱,刘某没给,刘立拿刀就砍,刘某当场死亡。二儿子刘钊恰巧看见父亲惨死,当即将刘立打死,并因此被判刑12年。大儿子刘建在办理父亲的丧事时,无意中发现父亲的遗嘱,写明由三个儿子平分他的遗产。于是刘建偷偷改了遗嘱,增加了10万元应继承份额。后来刘钊出狱后体弱多病,没有工作,无钱治病,生活困难。对于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刘建仍享有继承权 B:刘钊享有继承权 C:刘立虽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但并不丧失继承权 D:刘建、刘钊和刘立应当等额继承刘某的遗产
答案 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7条第4项规定,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14条对情节严重进行了界定,即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刘建有篡改遗嘱的行为,且构成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继承法》第7条规定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不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刘钊杀害刘立的行为是见父亲被害,出于义愤打死了刘立,因此,不丧失继承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因刘立有故意杀害刘某的行为,根据《继承法》第7条第1项的规定,刘立丧失继承权。遗嘱中原由他继承的份额,应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因此,本案中的遗产由刘钊一人继承。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选项D也是错误的。依题意,B项当选。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11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