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的股东甲,在公司设立时出资3000万元,不久又将3000万元抽回,针对甲的此种行为,国务 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并可责令其转让所持期货...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期货公司的股东甲,在公司设立时出资3000万元,不久又将3000万元抽回,针对甲的此种行为,国务 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并可责令其转让所持期货公司的股权。
选项 A. 立即归还 B. 缴纳罚款 C. 赔礼道歉 D. 限期改正
答案 D
解析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责令其转让所持期货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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