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74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74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150174÷(1+3%)×10%=14580(元) B.150174×(1-10%)×10%=13515.66(元) C.150174×10%=15017.4(元) D.150174÷(1-10%)×10%=16686(元)
答案 A
解析 (1)“150174元”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需要价税分离,同时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价税分离时适用3%的征收率;(2)“150174÷(1+3%)”已经为含消费税价,可以直接作为计税销售额,不必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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