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于2017年6月2日进入A公司工作,当年公司承接一项工程,为保证工程进度,赵某连续加班三个月,但公司一直未向其支付加班费。2020年9月14日赵某离职...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赵某于2017年6月2日进入A公司工作,当年公司承接一项工程,为保证工程进度,赵某连续加班三个月,但公司一直未向其支付加班费。2020年9月14日赵某离职,并要求A公司支付当年的加班费,A公司拒绝支付,赵某申请劳动仲裁,则下列关于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赵某针对本案中的争议事项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C.赵某应在2021年9月14日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因不可抗力赵某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断
答案 ABC
解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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