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假定2016年5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王某的薪金为7200元,同月,王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900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假定2016年5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王某的薪金为7200元,同月,王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900元。请问:该外商投资企业、派遣单位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王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选项
答案
解析 (1)外商投资企业应为王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7200-3500)*10%-105=265(元)   (2)派遣单位应为王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900*10%-105=85(元)   (3)王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7200+1900-3500)*20%-555=565(元)   因此,在王某到某税务机关申报时,还应补缴215元(565-2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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