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后因甲公司厂房坍塌,抵押的9台数控机床毁损,仅1台幸存。经乙银行请求,甲公司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2013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于2013年4月5日与不知情的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幸存的一台已为乙银行设定抵押的数控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次日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并拟于2013年4月12日提货。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戊公司。戊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数控机床,并拟于4月底之前将价款支付给甲公司。丁公司依约前来提货时,发现机床已被戊公司提走,遂以自己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要求戊公司返还,被戊公司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数控机床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经调整) (3)丁公司是否有权以自己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要求戊公司返还?并说明理由。 (4)乙银行能否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5)乙银行可否选择不行使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而先要求丙公司就甲公司所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流押条款”无效;即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 ①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数控机床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出卖合同签订时尚在抵押期间,甲公司对所售数控机床并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但该瑕疵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丁公司可以不能取得数控机床所有权为由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 ②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数控机床买卖合同有效。首先,如上所述,甲公司处分权受抵押权所限一事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其次,根据“在同一标的物上成立的数重买卖合同均可有效”,甲公司已就该数控机床与丁公司订立买卖合同一事并不影响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数控机床买卖合同的效力。 (3)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根据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在本题中,甲公司就同一数控机床分别与丁公司、戊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其中戊公司已经受领交付,取得该数控机床的所有权,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 (4)乙银行不能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乙银行在数控机床上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乙银行不能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当事人未就担保责任承担顺序作出约定,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甲公司提供,乙银行应当首先行使其在甲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249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