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之处有( )。 A.发行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B.发行目的不同C.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D.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之处有( )。 A.发行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B.发行目的不同 C.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D.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提示】本题考查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精讲】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不同之处是:第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第二,适用的法 规不同。在我国发行可交换债券的适用法规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的适用法规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于债券融资,后者更接近于股 权融资;第三,发行目的不同。前者的发行目的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 性管理等,不一定要用于投资项目,后者和其他债券的发债目的一般是将募集资金用 于投资项目;第四,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第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前者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后者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第六,交割方式不同。前者在国外有股票、现金和混合三种交割方式,后者一 般采用股票交割;第七,条款设置不同。前者一般不设置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后者 一般附有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本题的最佳答案是A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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