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约定2019年1月1日付...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双方约定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约定2019年1月1日付款。201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2018年10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 2018年10月1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间生效 B.2018年10月15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 C.2018年10月15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50万元 D. 2018年10月15日后丁对丙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 AB
解析 (1)选项C: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由于乙转让给丙的债权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而甲的债权于2019年1月1日才到期,甲无权向丙主张抵销; (2) 选项D: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 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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