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材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材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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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证照和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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