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选项 A.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 B.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前,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D.收购行为完成后的24个月内,收购人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转让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收购。选项A: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选项C: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D: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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