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选项
答案
解析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不低于款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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