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有(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有( )。
选项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以甲在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以其对合伙人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 BD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相关内容:企业,合伙人,个人,债务,债权人,当甲,财产,法律,规定,所拥,权利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248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