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一食品加工厂,将其新建的商品房出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该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市一食品加工厂,将其新建的商品房出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00万元,开发成本2000万元,该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8%,发生与转让商品房有关的税费10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共计为( )万元。
选项 A. 5660 B. 7000 C. 7560 D. 7660
答案 D
解析 可扣除的开发费用=(5000+2000)×8%=560(万元),转让商品房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000+2000+560+100=7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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