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签约的效力与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效力采用了“发出主义”的方式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可以撤回D:...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要签约的效力与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效力采用了“发出主义”的方式 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C:要约可以撤回 D:被撤回的要约实际上是尚未生效的要约 E: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答案 BCDE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要签约的效力与撤销。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效力采用了“到达主义”的方式。《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要约则不得撤销:第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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