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A:无效B:可撤销C:效力未定D:有效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选项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答案 A
解析 民事行为的无效,是指民事行为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而自始的、确定的、当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换言之,民事行为因不具备生效条件而使得当事人预设的法律后果不能发生。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民事行为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两种:①行为能力欠缺,包括行为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了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②行为内容违法,具体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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