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的管理要点是什么?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毒性药品的管理要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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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毒性药品的管理要点: (1)毒性药品的供应: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 (2)毒性药品的使用与调配:按医嘱要求,并由调配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为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3)毒性药品的保管:毒性中药应专人、专柜、加锁、建册管理并记载收入、使用、消耗情况。严禁与一般中药混杂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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