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适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生产以淀粉为原料的幼儿补钙颗粒;二是销售的降压药片剂外表霉迹斑斑...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适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生产以淀粉为原料的幼儿补钙颗粒;二是销售的降压药片剂外表霉迹斑斑;三是销售已过有效期的板蓝根颗粒;四是销售未注明生产批号的感冒冲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第一种情形,如果所在生产企业生产金额达到60余万元,销售金额已经达到15万元,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应该认定为
选项 A. 足以危害人体身体健康 B.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C.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 其他严重情节
答案 B
解析 生产、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应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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