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捣毁一生产假药窝点,现场发现生产“金乌骨通胶囊”“康妇灵胶囊”“清宫养颜胶囊”等药品,操作人员...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4年10月21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捣毁一生产假药窝点,现场发现生产“金乌骨通胶囊”“康妇灵胶囊”“清宫养颜胶囊”等药品,操作人员无法提供任何生产许可证件。 该药品生产企业应受到的处罚为
选项 A.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B.逾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C.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D.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 C
解析 考查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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