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四个领域是()。A.感受与欣赏、表现、创作、音乐与相关文化 B.感受与欣赏、表演、创作、音乐与相关文化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四个领域是()。
选项 A.感受与欣赏、表现、创作、音乐与相关文化 B.感受与欣赏、表演、创作、音乐与相关文化 C.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D.感受与欣赏、表演、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答案 C
解析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音乐学习划分为四个领域,即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名师如何巧解题?查看视频解析>>

相关内容: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领域,创作,音乐,相关,文化,表演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277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