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甲公司应收乙公司销货款760 500元(含增值税),因乙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乙公司于2012年末以一台设备、一条生产线和一批原材料抵债。根据乙公...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0年甲公司应收乙公司销货款760 500元(含增值税),因乙公司无力偿还,经协商乙公司于2012年末以一台设备、一条生产线和一批原材料抵债。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发票,原材料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价为70 000元。设备和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分别为350 000元和172 000元,该设备和生产线的原价分别为300 000元和150 000元,累计折旧分别为50 000元和10 000元,均为2010年之后购入的。甲公司已经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 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到原材料仍作为原材料核算;收到的设备和生产线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假定增值税不另行支付)。
选项 要求: 编制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债务重组的会计分录。(不需编制乙公司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分录)
答案
解析 【正确答案】 甲公司(债权人)有关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 340   固定资产—设备 350 000        —生产线 172 000   坏账准备 3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53 160   贷:应收账款 760 500 乙公司(债务人)有关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760 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22 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34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56 16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32 000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32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该题针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288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