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曹魏时期讲读法律的人员被称为(  )。A.州刺史B.司隶校尉C.律博士D.大理寺评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三国曹魏时期讲读法律的人员被称为(  )。
选项 A.州刺史 B.司隶校尉 C.律博士 D.大理寺评事
答案 C
解析 解析:曹魏时期讲读法律的人员称为律博士。州刺史是汉朝的地方监察机关;司隶校尉是汉朝掌管京师附近州县的监察机关;大理寺评事为大理寺的副职官员,宋朝以前属于审判官,明朝以后属于复核刑事案件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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