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引起债发生的事实有()。A.拾得遗失物B.借贷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可以引起债发生的事实有()。
选项 A.拾得遗失物 B.借贷 C.未受委托管理他人事物 D.某人死亡且留有遗产
答案 ABC
解析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A项属于不当得利(实际上,拾得遗失物归属情形较复杂,也可以说是侵权与不当得利的复合.在此不再展开介绍),B项属于合同范围内发生的,C项属于无因管理,D项是因合法继承而取得对遗产的所有权,不产生债。因此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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