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不愿在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过多的权利的原因主要有()。A:期限较长的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很难赶上市场租金水平的可能变化,使实际租金...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出租人不愿在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过多的权利的原因主要有()。
选项 A:期限较长的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很难赶上市场租金水平的可能变化,使实际租金常常低于市场租金 B: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一定的权利,并不能保证其继续承租 C:承租人所享受的权利常给予他人利用,造成出租人的损失 D: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一定的权利,不利于写字楼的阶段性营销策略、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再选择等内容的落实 E:出租人对承租人违反合同的些行为往往不能追究,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答案 ABD
解析 出租人不愿在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过多的权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期限较长的租赁合同所规定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很难赶上市场租金水平的可能变化,尽管有租金定期调整的条款在发挥作用,但实际租金常常低于市场租金,其次,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一定的权利,并不能保证其继续承租,最后,租赁合同期满时赋予承租人一定的权利,不利于写字楼的阶段性营销策略、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再选择等内容的落实。所以,出租人赋予承租人一定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出租人不情愿的做法,但出租人为了保持写字楼的市场竞争力,有时不得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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