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设在W市。2017年7月有关经营情況如下:(1)承包位于Y市的一项建筑工程,收取含增值税总价款3330000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设在W市。2017年7月有关经营情況如下: (1)承包位于Y市的一项建筑工程,收取含增值税总价款3330000元。 (2)购进工程所用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0000元,购进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建筑物所用 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购进工程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0元, 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3)向乙公司出租闲置施工设备,含增值税租金11700元/月,一次性收取6个月租金共计70200元。 已知: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建筑公司承包Y市建筑工程增值税销项税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3330000 / ( 1 + 17%) xl7%=483846.15 (元) B.3330000/( 1 + 11%) X 11% =330000 (元) C.3330000 X 17% =566100 (元) D.3330000 X 11% =366300 (元)
答案 B
解析 【解析】甲建筑公司承包Y市建筑工程增值税销项税额= 3330000 /( 1 + 11%) X 11% = 3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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