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工程两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3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48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920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工程两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3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48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920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据税法规定,承揽装饰工程收入属劳务报酬,房主分两个月支付的劳务报酬,应属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应税所得额为(35000+48000)*(1-20%)=664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6400*40%-7000=19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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