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已发生法律效果 B:要约到达重要约人前就已生效 C:撤销要约的通知可以在重要约人发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已发生法律效果 B:要约到达重要约人前就已生效 C:撤销要约的通知可以在重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达到重要约人 D:重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失效 E:承诺必须自重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答案 ABC
解析 A项,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的目的并非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对自己要约,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B项,要约到达重要约人时生效,C项,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重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重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重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重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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