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同城的乙公司,该支票记载了付款日期,但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该支票后,其财...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8年)2018年5月1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同城的乙公司,该支票记载了付款日期,但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收到该支票后,其财务人员对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进行了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乙公司在5月25日向甲公司开户行提示付款,遭到退票。甲公司开户行退票理由如下:   (1)支票上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记载与其他内容记载的字体不一致,显然不是出票人所记载;   (2)支票上记载了付款日期。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开户行的退票理由 (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载事项。不成立。根据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即出票人可以授权收款人就支票金额补记。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出票人可以授权收取支票的相对人补记,也可以由相对人再授权他人补记。   (2)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载事项。不成立。根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18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