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8年年初离职。2018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胡铭是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茂福公司的总经理。姚顺曾短期任职于该公司,2018年年初离职。2018年12月,姚顺发现自己被登记为贝达公司的股东。经查,贝达公司实际上是胡铭与其友张莉、王威共同设立的,也从事进出口贸易。胡铭为防止茂福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为,用姚顺留存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将自己的股权登记在姚顺名下。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选项 A.姚顺可向贝达公司主张利润分配请求权 B.姚顺有权参与贝达公司股东会并进行表决 C.在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时,贝达公司的债权人可向姚顺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即使姚顺名下股权的出资尚未缴纳,张莉、王威也只能要求胡铭履行出资义务
答案 ABC
解析 如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冒名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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