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3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选项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的撤回、撤销。(1)选项A: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2)选项B: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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