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20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资料】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20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 (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6500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200元。 (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26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销售价款3390元。 已知:除了食用油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外,本题涉及的其他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选项 2.甲食品厂当月销售袋装食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678000÷(1+13%)×13%=96000(元) B.(678000+56500)×13%=120640(元) C.(678000+56500)÷(1+13%)×13%=104000(元) D.[678000+56500÷(1+13%)]×13%=119360(元)
答案 C
解析 【答案】C 【解析】销售货物收取的合同违约金56500元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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