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8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8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60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320元。 (3)将一批自制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6960元,没有同类糕点销售价格。 (4)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设备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50000元,支付设备维护费3000元,维修人员报酬5000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成本利润率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商店自制糕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6960*(1+10%)/(1+16%)*16%=1056(元) B.6960/(1+16%)*16%=960(元) C.6960*(1+10%)*16%=1224.96(元) D.6960*16%=1113.6(元)
答案 C
解析 将自产糕点用于职工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由于题目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增值税税率=6960*(1+10%)*16%=122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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