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资料】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3500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00元。 (4)销售自产原煤2000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50吨,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吨,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10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500元/吨。 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13%,资源税适用税率为8%。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选项 1.计算甲煤矿当月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6000+6800=32800(元) B.26000+93500+6800=126300(元) C.93500+6800=100300(元) D.26000+93500=119500(元)
答案 B
解析 【答案】B 【解析】甲煤矿当月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93500+6800=12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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