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题 多选题】甲企业2020年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40000元,销售(营业)收入120000元,实现利润总额100000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母题 多选题】甲企业2020年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发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40000元,销售(营业)收入120000元,实现利润总额100000元,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900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6000元,职工教育经费800元。下列关于甲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选项 A.职工福利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元 B.职工教育经费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C.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元 D.三项经费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合计为7200元
答案 BCD
解析 【答案】BCD 【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8%、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00×14%=5600(元)<实际支出6000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56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元;(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限额=40000×8%=3200(元)>实际支出800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为800元,无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00×2%=800(元)<实际支出900元,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金额为8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元。因此,税前允许扣除的三项经费金额合计=5600+800+800=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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