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份土地估价报告中“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部分的“市场比较法测算”部分内容,请阅读后回答所提问题。“(一)市场比较法测算1.基本思路...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以下是一份土地估价报告中“第三部分 土地估价”部分的“市场比较法测算”部分内容,请阅读后回答所提问题。 “(一)市场比较法测算 1.基本思路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2.公式 估价对象价格=比较实例价格×情况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即: 估价对象价格=比较实例价格×{IMG align=a
选项 案例分析
答案
解析 对土地交易情况修正指数的描述存在的问题有:在交易方式修正系数描述时,将授权经营与协议出让方式下交易同等看成是正常市场价格,不做修正。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对授权经营企业范围有严格限定,企业集团授权经营需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且对授权经营方式下土地使用权交易有严格限定,仅能在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按股企业、参股企业之间转让,因此,相对于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便用权,授权经营方式交易有一定特殊性,应对其交易情况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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