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由()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考试真题A.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由()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考试真题
选项 A.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用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保护”。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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