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日20时许,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勘查,并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和指认的逃逸方向进行摸排,发现辛...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2年1月2日20时许,在A县发生了一起交通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勘查,并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和指认的逃逸方向进行摸排,发现辛某所有的农用三轮车发动机温热、车身左侧有明显划痕,遂开具《扣押决定书》将该车扣押。2012年1月20日,A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起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 如辛某确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致被害人重伤,则应将其行为认定为(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交通肇事罪 D.故意伤害罪
选项
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故对于辛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其肇事后逃逸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只对量刑有影响。因此本題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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