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事务执行人为李海。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4年)
选项 A.根据合伙协议的内容,该事务所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B.根据该事务所经营业务,该事务所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C.该事务所属于有限合伙企业 D.该事务所属于普通合伙企业 E.该事务所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的合伙企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类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所以选项A、B错误。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所以选项C错误。该事务所不存在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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